营建发[2004]28号
关于对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的通报批评
各市(县)、区建委(局),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图中心等单位:
     市审图中心在审查盖州三和综合楼和营口三江综合楼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发现如下问题:
    1、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在承揽盖州三和综合楼工程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抗震设防地面加速度取值错误,实际应取0.5g,设计中取0.01g。造成抗震设防标准降低;
    (2)上部结构建模不正确,结构计算不准确。
    2、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在承揽营口三江综合楼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结构设计少计一层,造成建筑有重大安全隐患;
    (2)场地类别错误地确定为Ⅱ类。
    已要求其重新设计出图。
    为了加强勘查设计单位质量管理,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监于上述设计单位存
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通报批评。
    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化内部审核责任制,
切实抓好企业质量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主题词:关于 建筑设计院 通报 批评

营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4月13印发
 
 
主办单位:营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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