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审查,核定用地位置、面积。 3、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审核。 4、按照经批准的规划给予施工放线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初审工作。 5、负责对城市规划行业的管理工作。